胡春华:我要求到西藏工作不是一时冲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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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眼镜湖

这是一张1983年7月9日的光明日报。

头版有一篇《“我要求到西藏工作不是一时的冲动”-应届毕业生胡春华答北京大学同学问》的报道。

作者曾在春华同志的领导下工作过四年。

那时候他已经是中管干部,每年过年回湖北老家时,从不和当地打招呼,自己坐火车再换长途大巴车。他在广东工作时,曾到广州拜访过他,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。如今读这张四十年前的老报纸,仍然能感到他的寸草春晖,朴实无华。

现全文在键盘上打出来,与大家分享。


编者按: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专业应届毕业生胡春华,主动要求毕业后到西藏去工作的消息在本报发表(见五月四日第一版)后,引起了各方面的强烈反响。最近北京大学中文系团总支的《团旗》编辑部,组织一部分学生与胡春华座谈。下面是这次座谈的摘要。这里没有什么豪言壮语,却充满了一个赤子对祖国的真诚。它反映了党培养出来的新时代大学生对人生、对社会深刻的认识和成熟的思考,很值得一读。

问: 你才20岁,还是个毛小子,你敢担保你的思考是成熟的,不是一时的冲动?

答:我自己认为我的思考是成熟的,不是一时的冲动。我很早就有这个想法。我在去年三月决定不参加研究生考试后,我就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了。我有目的地阅读了一些有关西藏的报刊、书籍,又找了一些从西藏来的同志交谈,向他们了解西藏的情况。在去年十月我向系里提出这一请求后,老师和同学们又给我提出了许多问题让我思考。我的决定是在对西藏有了一定的了解,并对自己的客观情况作了一定的分析后作出的。当然,由于条件的限制,我对西藏的了解还很不够,对自己的认识也会出现偏差,在个别问题上考虑会有所欠缺,这是完全可能的。

问: 一个青年人应该具有责任感,一个大学生应该服从国家的需要,你是不是认为去西藏才能体现出这些来?

答:我认为国家的需要并不仅仅在边疆,内地也需要人。需要留在内地,留在大城市、留在名牌学府,也同样是国家的需要。在这些地方同样可以尽自己的责任,同样可以为四个现代化作出自己的贡献,体现责任心。服从国家分配,并不一定非得去边疆、去西藏。去西藏那只是我个人的选择。

问: 你去西藏似乎是给人一种个人奋斗的嫌疑。

答: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价值能最大限度地实现,正是这种希望促使我们不断地进取。我认为这不是个人的奋斗。个人奋斗是指那些以我为中心,一切为了个人利益的奋斗。我不太注重个体的作用,而是重视集团的价值。因为个体离开了它所依存的社会是没有任何价值可言的。人的奋斗是否有价值,他的前提就是在于其目的是否在为社会服务。

问: 倘若专业不对口,把你分去做社会工作怎么办?

答:专业对口不能片面的理解,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。文科和理科不大一样,文科不仅要培养专门学科的研究人员,而且还要培养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人才。广义说来,我们被分去从事社会工作同样应该算是对口。在四年的学习中,这两个方面的能力我都得到了一定的锻炼,搞专业研究,从事社会工作,都有一定的基础。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来说,我倒倾向于从事社会工作。

问: 你是否打算在西藏干一辈子,对于那些要求回内地的人你怎么看,你最后是不是也会和他们一样?


答:在西藏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内地,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。西藏各方面的条件比较差,有许多困难是我们内地无从设想的。一些同志在那里工作一段时间后要求回内地,是合理的,正常的,可以理解的。他们在西藏工作期间,为西藏的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,是应该受到人们尊敬的,对他们进行非难是完全不应该的。特别是作为一个没有在西藏工作过的人来说,更没有资格非难他们。至于我自己,现在还难说,因为未来还是个未知数。

问: 你对照顾父母的问题是怎么考虑的,你的父辈、兄弟姐妹是否真支持你?

答:我家在湖北五峰县山区,父母都是农民。兄弟姐妹六个,大哥在当地县文化馆工作。嫂子就在本生产大队。大姐出嫁在本生产小队,离我家只有两里多地。小姐是也在家里,虽成家,但仍住在一栋房子里。弟弟在宜昌师专读书,他属于定向招生,可以分回到本县。妹妹现在家务农。他们都在父母身边,照顾父母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。

至于说到父母兄弟是否支持我,我想引两段家里人的话回答。

父母在给我的信中说:“你上西藏的申请我们知道了。你听党的话,到艰苦的地方去,这是好事,是很光荣的事,我们都支持你。”

大哥在给我的信中说:“我看到了《光明日报》关于你毕业后赴藏工作的报道。既然你下了大决心,那就勇往直前吧!”